垫资注册公司的定义:
为了创业和发展,没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只有跟朋友或者代办中介借钱注册,注册好了,再把钱还给朋友或代办中介,这就是所谓的垫资。
垫资注册的营业执照,年检的时候若被查处,会处以注册资本5-15%的罚款.情节严重负担刑事责任。如果你的资金不充裕,可以先注册小点的公司,等以后资金充裕了再增加注册资金。 您也可以到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
出现垫资注册公司的环境背景:
1.其实公司的注册资金大小并不能够说明什么问题,但是中国人就信营业执照上白纸黑字写的数字,如果有一天人们的观念能够改变,我相信不会再有人垫资了。
2.政府对一些行业有最低注册资金的限定,即通常所说的门槛。比如: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500万元,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00万元,房地产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00万元,等等。更多行业最低注册资金要求请查看这里……
如何避免认定为抽逃资金?
这要看你是的注册资金是用来公司经营,还是股东挪用。
1.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抽逃资金:a.注册资金回流到股东的账户;b.注册资金用来偿还股东的债务,特别是当初用来注册公司款项;
2.正确的用处应该是这样的:
a.注册完公司后,注册资金不是回股东的账户,也不直接用来偿还股东前借的注册资金款项;
b.资金应该通过公司经营正规途径流出,比如给客户的定金、货款,购买债券、股票、房产等资产,或者把款借给了他人。
c.举例说明:假如你真实有50万资金,用来注册,注册完毕,由于某些原因你的公司并没有营业,这个时候你会怎么操作?当然是要将资金拿走去做别的投资了,比如买股票、放贷、购买房产等等,但必须是以 公司的名义,而不是股东或其他个人。
垫资的案例分析:
李某抵押房产后在银行贷款30万,又自酬资金20万,共资金50万作为公司注册资金,那么在“资检”的过程中,发现30万为贷款的, 这是否属于“虚假注册”呢?
分析:法律只要求股东实际出资,并不管股东资金系自有资金,还是贷款。因此,即使发现你有部分资金系贷款,也不能简单地认为是虚假出资,毕竟认定虚假出资 比较困难。但是有一点需明确,贷款是股东所为,应当亦由股东偿还,不应由公司偿还。 如上例,若李某用的是个人资产来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就不算抽逃资金;若李某用公司的注册资金来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就是抽逃注册资金。
垫资犯罪案例(一):
2009年2月至4月,刘某(无企业登记代理资格)、张某(无企业登记代理资格),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以公司登记验资前垫付注册资本、获得公司登记后抽出注册资本的方式,骗取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了北京中富德盈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西刑初字第122号中指出,刘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二万元。张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二万元。
垫资犯罪案例(二):
男子冯某用10万元的手续费,通过原宣武区工商分局退休干部种某,以零资本注册了一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公司。昨天上午,冯某、种某和中间人王某均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在昌平法院受审。
冯某现年45岁,北京人,初中文化。去年7月,他准备注册一家公司,但由于没有任何资本,于是委托朋友王某帮忙办手续。王某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宣武区工商分局退休干部种某。种某答应下来,但是要求冯某支付10万元手续费。
随后,种某来到昌平区工商分局,但没有走正规办理手续,而是找了门口代办的人。就这样,种某在未缴纳任何注册资金的情况下,帮助冯某成立了“北京天宇圣达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种某支付“代办费”后,将10万元手续费的其余部分据为己有。
这家公司还没来得及开展任何业务,冯某、王某和种某就被警方查获归案。
检方指控,冯某、王某、种某三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庭上,三人对虚报注册资本罪表示认罪。种某辩称,自己因为根本不懂法,才做下这样的错事。法官询问种某,退休前在工商分局做什么工作,种某回答称是审核注册资料。法官质问,作为一个从事审核资料多年的工商局干部,怎么可能不懂注册的相关规定,种某无言以对。
区分融资与抽逃注册资金——融资用做公司注册资金的法律依据:
旧《公司法》: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2006年新《公司法》: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修改理由:公司对外投资属于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应由公司章程规定,而没有必要由法律对投资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
分析:明白上述什么意思吗?就是说2006年新《公司法》不再看你注册公司的来源,只要你能融到资金,想注册多大资金的公司就注册多大的,没人问你的资金出处来源。其实这也是国家鼓励投资、不看重注册资金的一种体现。
垫资的风险有那些?
垫资是违法行为。在垫资抽逃之后,如果不能及时的将空缺资金补足,有可能会被工商局认定为“抽逃资金”,会处以抽逃注册资本5-15%的罚款.情节严重负担刑事责任。
如您在注册公司及其它投资方面还有疑问,可以致电首嘉工商注册服务中心。首嘉工商注册服务中心创办者自2003年就从事本职业,至今已有20年公司注册登记服务经验,帮助数万客户解决四川成都市注册公司各种疑难问题。
点击查阅:部分成功案例
点击查阅:成功案例详情
* 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8:00
* 内资咨询热线:028-85512660转分机800、801
* 外资咨询热线:028-85512660转分机801(过万成功案例,权威政策分析)
* 综保区咨询热线:028-85512660转分机801(当下改革前沿阵地,最新政策指导)
* 最新政策解读、优惠活动客户服务热线:028-85512660转分机800、801
* 5*8小时服务专线电话:(0)13981964009 ;(内资设立、外资设立、大客户特别扶持基金;投资选址、税收筹划、股权并购、地区总部设立)
* 网络联系工具:QQ号:30051526/1274946608; Email:gs028@126.com;mj_gs028@126.com
* 成都公司注册,成都工商代理,成都执照代办,代办成都执照,成都代理记帐,成都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成都注册公司,四川公司注册,成都公司注册流程,注册成都市外资企业,成都外资年检,成都公司注销流程,成都外资公司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