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四川天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始终致力于协助客户在市场中取得成功。作为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四川天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勤勉的工作、增值的服务协助客户在商业竞争中不断取得成功。 四川天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经四川省财政厅批准,营业执照号510106000036130。 四川天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101万元。 为适应管理和事业发展需要,天润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科学、优化、严密、高效的组织架构,以此顺畅管理信息,明确管理关系,实现管理目标。本所下设审计业务一部、审计业务二部、财务部、市场拓展部、后续服务部、咨询服务部、办公室等部门。 四川天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从业人员39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1人、注册税务师5人、律师2人,其他人员11人等共计39人。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的36人,占从业人数的90%。 本所秉承 “公正、诚信、求实、创新”的职业信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以建立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和风险责任体系为核心,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提升客户价值为己任,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专业化服务。
1、出具报告时间: 1-2个工作日(不含询证时间)
2、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收费依据四川价格网:http://www.scpi.gov.cn/content/content1.aspx?Key1=2&Id=741(已作废)
最新收费文件:http://www.028qy.com/xwshow.asp?nid=1263&lid=130&cid=163
项目 |
100万元(含)以下 |
100-500万元(含) |
500-1000万元(含) |
1000-5000万元(含) |
5000-1亿元(含) |
1-5亿元(含) |
5-10亿元(含) |
10-100亿元(含) |
100亿元以上 |
验资(次) |
0.3%(低于1000元按1000元计收) |
1‰ |
0.5‰ |
0.3‰ |
0.25‰ |
0.15‰ |
0.1‰ |
0.06‰ |
0.03‰ |
附件:正式文件PDF格式下载.pdf 验资、审计收费计算器.xls
3、咨询电话:(028)85512660;13981964009
4、法定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5、内资企业新设验资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资者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资者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投资者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3)、银行预留印鉴章;
(4)、货币出资提供银行进账单和资金证明;如果是实物出资提供进行评估作价的发票证明与评估报告;
(5)、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书或其他权力机构作出的决议书复印件;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注意: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有关法律、法规对注册会计师验资业务的规定与日俱增,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均有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明确将验资业务列为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因此,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工商登记机关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在申请开业或变更注册资本前,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我们能为你办理的验资业务包括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公司设立、并购变更、发行新股、转让股权及增减资本提供验资服务。 外资企业验资如下
一、新设外商投资公司(货币出资)出具验资报告需要资料如下: 1、 验资业务约定书、验资事项声明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司章程复印件;
4、 外资审批(或备案)的备案文件复印件;
5、 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6、 银行询证函原件(2份,事务所提供)
7、 投资款的银行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
8、 银行资信(金)证明(原件,银行出具);
9、 投资方或公司印章(内资盖投资者签字或盖章,外资盖公司公章);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其他需要的资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楚的请与我们联系,谢谢!
二、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验资报告提供资料如下
1、验资业务约定书、验资事项声明(事务所提供,企业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
7、银行询证函(事务所提供,企业盖公章);
8、变更前 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企业盖公章);
9、最近一次验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首次验资免提供);
10、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最好将银行客户经理电话给我们以便详细了解该银行要求,来时请把公章带上或将所有复印件盖公章)
三、实物出资验资报告需要资料清单: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实物评估报告;
3、承诺函;
4、实物交接清单;
5、投资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
7、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8、其他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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