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成都图恩吉贸易有限公司等1700户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公告
成工商高新(吊销)处字[2017]001号
成都图恩吉贸易有限公司等1700户公司未参加2012年度年检且2013、2014年度未报送年报,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我局2017年3月15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网高新工商局网页公告送达拟吊销成都图恩吉贸易有限公司等1700户公司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书.成都图恩吉贸易有限公司等1700户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也未补办年检和补报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吊销成都图恩吉贸易有限公司等1700户公司营业执照,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成都图恩吉贸易有限公司等1700户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本局处罚决定书及吊销成都图恩吉贸易有限公司等1700户名单已公示在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内,请公司自行登录该网站查询。
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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