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
二、设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2013年6月20日)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3〕40号);
(四)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27号);
(五)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3〕187号)。<<></<>
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前置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申办单位或组织向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资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劳务派遣单位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规定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在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三步:决定。对批准设立的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发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对未批准的申请单位,在办理时限内书面告知其理由。
第四步:取件。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准予许可决定书领取办理结果。
第五步:相关证照办理。新增或新办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应向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和收费手续,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收费许可证之后,方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第六步:证照备案。新增或新办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15日内,将其复印件送至批准其设立的许可机关备案。
五、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提交原件,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公司章程(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4.验资机构(法定验资机构为会计师事务所,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开展业务的须提供)(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租期不少于1年的固定经营场所)(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提交原件,盖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与身份证符合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以上政府和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证明)(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10.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写明用工单位、派遣人数、派遣地点、派遣总人数等信息,盖公章(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材料装订要求:将上述材料依序编写页码、目录分类整理成两册。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文书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表格下载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样本).doc
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辖划分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已(拟)在市本级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由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拟)在区本级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八、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
九、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予以审批。
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十一、武侯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机关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关: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双楠置信北街3号3楼32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057953
如您在注册公司及其它投资方面还有疑问,可以致电首嘉工商注册服务中心。首嘉工商注册服务中心创办者自2003年就从事本职业,至今已有20年公司注册登记服务经验,帮助数万客户解决四川成都市注册公司各种疑难问题。
点击查阅:部分成功案例
点击查阅:成功案例详情
* 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8:00
* 内资咨询热线:028-85512660转分机800、801
* 外资咨询热线:028-85512660转分机801(过万成功案例,权威政策分析)
* 综保区咨询热线:028-85512660转分机801(当下改革前沿阵地,最新政策指导)
* 最新政策解读、优惠活动客户服务热线:028-85512660转分机800、801
* 5*8小时服务专线电话:(0)13981964009 ;(内资设立、外资设立、大客户特别扶持基金;投资选址、税收筹划、股权并购、地区总部设立)
* 网络联系工具:QQ号:30051526/1274946608; Email:gs028@126.com;mj_gs028@126.com
* 成都公司注册,成都工商代理,成都执照代办,代办成都执照,成都代理记帐,成都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成都注册公司,四川公司注册,成都公司注册流程,注册成都市外资企业,成都外资年检,成都公司注销流程,成都外资公司代办